来客网

台盟中央提案建议进一步放宽台湾居民在大陆执业限制

声明:本文转载自 「澎湃新闻」,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2018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记者从台盟中央获悉,台盟中央将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关于进一步放宽台湾居民在大陆执业限制的建议》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

《提案》指出,随着两岸产业升级和高新技术发展,台商投资从量的扩张逐渐趋向质的提升,企业对各层次管理和技术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多,迫切需要两地高层次人才密切的交流与合作。

然而,《提案》指出,目前在开放台湾居民大陆执业资格和执业范围方面还存在一些限制,影响了台湾居民在大陆获得执业、就业的机会。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业资格受限。目前大陆已陆续向台湾居民开放医师、律师等25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但在公布的41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仍有近一半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在细项分类中对台湾居民存在限制。如: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仅对台湾居民开放勘察设计领域的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的岩土领域。

二是执业范围受限。比如,司法部于2008年、2016年先后两次放宽台湾律师的执业范围,开放范围由原来的涉台婚姻、继承诉讼业务,新增了涉台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诉讼以及与上述案件相关的适用特殊居民在大陆从事民事诉讼代理业务五大类237种民事案件。但是,比较大陆律师还是存在一定的限制,从而,在竞争上存在弱势,影响了律师所聘用台湾律师的意愿。

三是法人资格受限。目前国家政策尚未开放台湾人士(虽取得大陆的医师执业资格)在大陆独资开设私人诊所。因此,目前多数台湾投资者都是以与合伙的名义开设私人诊所,大陆居民作为诊所法人。由于法人与实际从业人员不一致,所以在诊所的医疗设备投资、诊所的管理运营等,存在一定的纠纷,同时,隐形法人也为确认民事责任主体带来一定的困难。

为此,台盟中央在上述《提案》中提出了几点有针对性的建议。

一是梳理形成负面清单。因为目前许多职业资格权限还掌握在省及国家各相关部委手中,为此建议,以市台办和人事部门牵头,各部门从各自专业的角度对限制台湾居民在大陆执业的部门条款进行梳理,并提出可行性建议,经汇总形成负面清单提交上级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先行政策,在厦门、平潭开展试点。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