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两头讨好处的情况,我也见识过好几个了。
有美国的绿卡,同时有中国的国籍,而且在国内有生意,业务量还不小,利用往返中美的便利,跟美国的一些供货商保持良好的联系,在国内找做进出口贸易的人,给牵线搭桥,从中间赚取了不少的佣金。
这就是典型的香蕉人了吧。
赚着中国的钱,却交着美国的税,享受中国的养老保险,却又拿着美国的救济。
在中国有房产,却很少回来住,而是选择出租赚取高额的租金。
在美国有自己开的餐厅,调味料却是从中国买的。
不知道这样的人算不算是精英人士,总之是不太差钱。
如果是在国内,既然有房产,也有生意,怎么也算是个中产阶级了,可是却要跑去美国当二等公民,还要回国来显摆自己有美国的绿卡。
我说的法律不允许了,主要是美国这边的法律不允许了。
现在美国已经查的很严了,就是针对这种情况的,有个华裔研究员在美国被判刑了,理由就是他在美国工作时,在中国也有领薪水,这就是两头吃好处的结果。
以前我也认为这种情况没什么,谁知道现在还是犯法的,触犯了美国法律。
看来还是中国好啊,这种对于领双薪的情况还没有这样处罚呢,否则按照这个标准,在中国赚钱,在美国花钱交税领救济,要抓的话,肯定一大把精英人士都躲不过,这说明还是国内包容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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