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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任期限制不意味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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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日前公布建议修宪取消国家主席任期限制。人民日报今天透过评论强调,这不意味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年龄、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应按照国家规定退、离休。

但这篇评论也提到,中共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中国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保持一致,「是符合我国国情、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设计。」

中共党媒人民日报今天在第三版发表篇幅达半版、署名为「轩理」的评论文章。「轩理」或「钟轩理」通常是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在中共官方媒体发布文章时所用的署名,观点一般被解读为官方正式表态。

评论还提到,中共党章对党的中央委员会规定每届任期5年,对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没有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中国现行宪法第九十三条第四款,对中国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也没有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评论声称,这次在宪法有关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更改,「有利于保持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体制的一致性,使『三位一体』领导体制在宪法上得以贯彻和体现。」

评论称,「这一更改,不意味着改变党和国家领导干部退休制,也不意味着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

文章指出,中共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删除;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中国官媒新华社25日公布中共中央委员会「关于更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其中建议将中国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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