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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发文:坚决制止无序举债搞建设,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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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在地方政府债务方面,《指导意见》指出,硬化地方政府预算约束,坚决制止无序举债搞建设,规范举债融资行为。结合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全国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合理评估全国政府债务风险水平。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要重点审查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情况;要根据各地的债务率、利息负担率、新增债务率等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债务资金安排使用和偿还计划,评价地方政府举债规模的合理性。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决不允许新增各类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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