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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有利于形成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7日上午举行记者会,邀请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农业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潘显政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谈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韩长赋认为,这是一个充满政治智慧的重大制度安排,是送给广大农民的一个政策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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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长赋指出,这项政策有多个重要意义,第一,这是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具体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进行了两轮承包,开始是15年,后来延长30年,这次又将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将使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在75年,这体现长久不变的,而且这意味着今后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会改变,也意味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不会改变。这给农民吃了“定心丸”,无论是拥有承包地的农户还是流入承包地的新型经营主体,大家都有了稳定的预期。

第二,有利于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现代农业一个重要特征是适度规模经营。适应土地流转的需要,中央出台了承包地“三权分置”的办法,现在又将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实际上实现了土地承包“变”和“不变”的辩证统一,可以说是农村改革重大的制度创新,既满足了农民稳定承包权的需要,又满足了流转经营权的需要,所以有利于形成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从而发展现代农业。

第三,这个政策安排与第二个百年战略构想在时间节点上高度契合。新一轮承包期再延长30年,时间上大体是在2050年前后、第二个百年目标实现的时候,届时我们国家将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那时候国家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城乡人口结构,包括城乡关系、工农关系都会发生更大的变化。再延长30年,既稳定了农民的预期,也为届时进一步完善政策预留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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