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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改:个税起征点上调与扩大税基并行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2018年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中国民间的广泛议论和互联网上的大量转载。

从最现实的情况来看,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物价水平也必将不断攀升,所以个税“起征点”上调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目前中国的个税起征点为2011年制定的3,500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已经7年没有上调了,比起2005年、2007年、2011年每隔两三年就上调一次显然非常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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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2018年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图源:VCG)

中国国内对此的分析评论几乎成“一边倒”趋势,学者指出,起征点的提升,将直接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也能间接增加对劳动者的激励,提升就业率。目前3500元的起征点,没有考虑纳税义务人的年龄大小、婚否、赡养老人的数量等影响开支的因素,也忽视了经济形势的变化对纳税人能力的影响,特别是通货膨胀时期,物价上涨、购买力下降,个人实际的纳税能力是降低的。

有分析指出,要想避免由于提高个税起征点而带来的财政收入减少,一个可行的办法是扩大税基。

由于个人所得税的税基过窄,收入规模过小影响了个人所得税调节功能的发挥。比如,诸多网红、直播等人员的收入每月过百万,使很多收入来源不在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内,如各种名目的补贴、住房福利、公费旅游等,如果将这些收入和福利纳入征税范围,对税收收入的增加有很大作用。对于股票、虚拟货币投资等获得的收入也应当进行税收缴纳与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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