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内科主任葛均波提交了《关于完善创新药品和创新医疗器械准入制度的提案》,建议加速创新药物及创新器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配套省级和医院准入落地,切实为患者减轻支付压力。
2017年10月8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葛均波在提案中指出,这标志着事关医药和器械创新的关键环节——药品审批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7年36种高价刚需药品通过价格谈判,纳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然而,对前期需付出高昂研发成本的创新药物,即使列入医保目录,仍需经历招标以及医院准入等诸多环节的障碍,导致大量患者未能在第一时间获得创新的药物和器械。

葛均波指出,从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来看,医保控费形势仍然严峻。如何对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特别是疗效明确的创新药物尽早纳入医保,实现高效的市场准入势在必行。
因此,他建议加速创新药物和创新器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对此,葛均波认为,可出台国家医保目录的谈判实施细则,谈判前就临床疗效情况进行一次公开透明循证的评估;规定临床评估文件提交标准,以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同时,建立一个针对临床评估和谈判程序的反馈机制;逐步建立医保动态评审机制,允许创新的制药企业和器械企业更灵活地提交医保药品报销目录申请并及时启动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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