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布从金华教育网了解到,金华市教育局公布了《金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不仅对中小学生的上学时间有了规定,连休息时间也有详细规范!

原文如下:
各区教育局,有关直属学校(单位):
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省教育厅《关于在小学施行早上推迟上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11号)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合理确定学生到校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小学生早上最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00,初中学生到校时间为7:00-7:2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小学生早上最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20,初中学生到校时间为7:20-7:40
学生可以在学校设定的弹性时间区段内根据各自情况决定具体到校时间。弹性到校时间区段应清楚体现在学校的作息时间表中,接受各方监督。
科学安排上午上课时间
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30,初中不得早于8:00。
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
一二年级26个标准课时、三至六年级30个标准课时、七至九年级34个标准课时。
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严禁设置阴阳课表,严禁占用音体美课时,增加学生负担。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小学其他年级每天完成书面作业的总时间最多不超过1小时,初中学生每天作业时间控制在2小时之内。
每门学科只允许配备一本与教学进度相配套的课后作业本。
不得布置超越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学校须按年级做好各学科课后作业量的平衡工作,建立作业总量控制和作业检查制度。
各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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