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香港巨星李小龙故居业主的「中国第一慈善家」余彭年,生前立下遗嘱将估计逾100亿元遗产捐赠「余彭年慈善基金会」作慈善用途,但其次子和女儿质疑遗产有效性,长孙彭志兵于是入禀香港法院,要求声明遗嘱有效,香港律政司亦介入,三方争持两年多后,于昨(8日)天开庭前达成协议,承认遗嘱有效,即所有遗产在扣除200万港元诉费后尽归慈善基金,并成立委员会监察其运作。不过,原告人在庭上未有透露遗产实数,只是说超过数以十亿元。

中国第一慈善家余彭年,照片日期不详。
法官陆启康审阅呈堂文件后颁令确认遗嘱有效,并表示,一般遗嘱认证诉讼均揭露人性最丑恶的一面,家族成员会因争夺遗产而形同陌路,但本案却展露人性美好的一面,死者将全数遗产捐赠慈善用途,相信家人亦会支持其遗愿。
在中国出生、于1958年移居香港的余彭年,原名彭立珊,2015年在深圳逝世。余于生前的2011年订立遗嘱,表明会将遗产捐予2009件在港成立的余彭年慈善基金,并由长孙彭志兵作遗产执行人。但余彭年次子彭亚凡及其子彭新瀚,以及余的三名孙女质疑遗嘱的有效性,彭志兵于是以基金会信托人身分入禀高等法院。
余的子孙2016年达成协议,不再争议遗嘱有效性,但作为慈善事务守护者的律政司司长要求彭证明遗嘱真伪,又要求成立独立的委员会监督基金会运作,以确保遗产用作慈善用途,彭遂把律政司司长同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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