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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发声 产妇跳楼旧案被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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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3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河南团全会上,谈及发生于2017年的一起产妇跳楼事件时表示,最高法院回应社会关切,提出了一个意见:医院在紧急情况下,可不征求病人家属同意(实施抢救),经过医院院长同意后,医院救死扶伤可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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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谈产妇跳楼事件(图源:Reuters)

2017年9月,陕西榆林26岁产妇马某在医院堕毙,家属与院方事后互相指责,事件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马某丈夫透露,警方调查后指,马某跳楼前,曾有一位护士发现并尝试营救,但最终无法拉住马某,使她直坠落一辆三轮车上。

有网民结合两者说法后指出,医院两次声明中均未提及有医护人员尝试营救,院方第二次声明中指出,马某“最后一次走出待产室时,助产士未料到该产妇(马某)进入待产室对面的备用手术室跳楼身亡”,而家属更曾指,院方曾向他们表示马某“失踪了”,质疑院方说法前后不一,似是另有内情。

医院方面提供监控视频显示,马某突然走出分娩中心,几乎跪倒在地上。大约又过了一个小时,马某第二次从分娩中心走出,再度下跪。

医院发表声明称,“产妇(马某)在生产期间,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抢救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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