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不满陈姓已婚女子提分手,灌她喝酒、吃安眠药;陈女昏睡后,林男将人从6楼住处丢下楼致伤重不治;最高法院今天维持高雄高分院见解,依杀人罪判处林男无期徒刑定谳。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决指出,林男与陈女有暧昧关系,他知道陈女想要分手断绝关系后心生怨怼,进而生成报复心理。
林男在民国103年6月17日中午约陈女到住处谈判,陈进屋后遭林以徒手殴打,还被灌酒、逼吞安眠药;陈女因药效陷入沉睡,林男从6楼阳台将她抛下一楼,陈送医伤重不治。
一审屏东地方法院判处林男有期徒刑14年;案件上诉后,高雄高分院认为判刑过轻,撤销改判林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全案再经上诉,今天遭最高法院驳回,全案就此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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