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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公司千亿投资案 中市3天就拍板

宣称要投资台中1100亿元台币(约37亿美元)的“霍夫曼咨询公司”,快速与台中市府签下MOU,媒体调查发现,霍夫曼与台中市府接洽过程仅一个月,且签约前三天才碰面考察,与许多员工破万人的大企业相比,千亿投资评估起码一年,这名德商的决策神速到不可思议。昨经济部招商中心直指,霍夫曼案离实际投资“还言之过早”!

据报导,台中经发局长吕曜志表示,霍夫曼是在亚洲台商总会前会长李天柒引荐下,一个月前主动联系市府,双方敲定本月6日签MOU(合作备忘录);本月4日霍夫曼抵台,经发局还找来中油、台电、港务公司,陪他到台中港考察;签约当天又找七个单位花两小时沟通,再由市长林佳龙签署MOU。

据报导,记者发现签约当天,签约现场没有任何德国官方代表见证,霍夫曼此前也未拜会中央部会,甚至没拜访德国经济办事处,直到签约隔天,霍夫曼才北上至经济部,但对话层级仅至“招商投资中心”,与一般大型外资来访,多由经济部长、工业局长接待不同。

经济部招商投资中心执行长张铭斌表示,霍夫曼签约隔天即去拜会,但目前离实际投资还早,他说,因霍夫曼已与中市府签署MOU,“看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剩下应该就是土地。”他说,外企来台投资若为独资公司,须先向投审会递件申请、汇入资金、审查等程序,一般而言,审查期几个月至1~2年,若须环评则要更久。

报导指出,经济部投审会官员昨表示,目前尚未接到霍夫曼递件申请投资;商业司则回应,该公司未在台湾登记,无资料可提供。

张铭斌指出,外资来台投资的审查过程中,投资人须提具背景资讯揭露、资金来源、财务计划、技术可行性分析,并由投审会委员召集相关部会举行审查会议,确认是否有国安、技术外流、产业竞争等疑虑,才会通过。他说,霍夫曼案离实际投资“还言之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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