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美国总统特朗普解除了蒂勒森的国务卿职务,由蓬佩奥接替蒂勒森成为新的美国国务卿。仅在职位上呆了13个月的蒂勒森也成为美国历史上最为短命的国务卿之一。

黯然离职的蒂勒森(图源:VCG)
按照美国宪法,国务卿是仅次于总统与副总统的第三号行政官员,也是次于参众两院议长的总统第四顺位继承人,国务卿发挥的主要作用在外交事务上。然而副总统仅仅是总统的备胎,其作用大小由总统决定;而参众两院院长身居立法体系,在政策执行方面并不具有实权,这就决定了拥有外交政策执行大权的国务卿是美国二号实权人物。
蒂勒森有自己的想法,他希望当好特朗普执政团队里的“成年人”角色,纠偏特朗普在朝核、关税政策上出现的问题,并稀释白宫内部强硬派力量。然而特朗普(Donald Trump)之所以解除蒂勒森(Rex Tillerson)职务,在于其犯了严重的“政治错误”,他不经特朗普同意,擅自发表了和朝鲜对话表态。有消息称蒂勒森试图绕开特朗普,用自己的方式处理外交政策。这对于特朗普来说,是不能容忍的。
这次事件说明在美国的外交事务中,总统为中心的原则不能动摇,这也是美国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的。

在美国的外交政策制定中总统处于中心地位(图源:VCG)
从美国建国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国务院包揽了所有涉及外交领域的事务。而美国的外交政策基本上是在国务院内制定,并付诸实施的。在二战时期,虽然总统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执掌大权,但在外交事务决策中,国务卿科德尔•赫尔(Cordell Hull)才是真正的大脑。珍珠港事件后,罗斯福正是听取他的建议,采取了对日本不妥协的建议,强势开战,帮助美国取得了太平洋战场的胜利。而赫尔亦亲自起草《大西洋宪章》,在创建联合国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成为美国外交政策中最重要的人物。
战后初期,总统直接把外交大权全权直接交给了国务卿。杜鲁门(Harry)时期,时任国务卿马歇尔(George Marshall)力主推动了欧洲复兴计划;而在艾森豪威尔(Dwight David Eisenhower),就把外交事务“外包”给了时任国务卿杜勒斯(John Dulles),后者在其任内大力推行苏联采取了坚定的遏制战略。
到了70年代,总统与国务卿在外交政策制定中的地位发生了变化。例如在1971年至1972年,时任总统尼克松(Richard Nixon)主导策划了白宫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Henry Kissinger)的秘密访华,进而促成了中美建交,而时任国务卿罗杰斯(William Rogers)并不知情。这说明美国外交政策已经起了根本性的变化,经总统授权可以绕过国务卿来执行。
在这之后,国务卿一度有夺权的倾向,但没有成功。1982年7月,时任国务卿黑格(Alexander Haig)因在时任总统里根(Ronald Reagan)遇刺期间在电视机前表示由他全权负责政务,被后者认为是越权行为,逐渐在白宫内部边缘化,最后被迫辞职,其任期只有一年半。

尼克松在与中国建交的外交决策与执行上绕开国务卿来执行(图源:Getty)
自此,美国外交政策的权力格局已经非常稳定,总统处于最中心的位置,提供大的外交战略格局部署,而且会亲力亲为。而国务卿的主要任务是执行外交政策,并为总统提供建议。
鉴于这种权力结构,如果国务卿不能为总统的外交理念服务,就会在白宫被边缘化,甚至不会在这个位置上坐太久。1980年4月时任国务卿万斯(Cyrus Vance)因与时任总统卡特(Jimmy Carter)在伊朗人质事件上产生分歧而辞职;2004年11月,时任国务卿鲍威尔(Colin Powell)因主张多边主义外交与总统小布什(George Walker Bush)的单边主义理念相左,又受到白宫内部鹰派的排斥,最终提出辞职请求。
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国务卿可能会获得相对较多的外交自主权。例如克林顿(Bill Clinton)任期内的奥尔布赖特(Madeleine Albright),奥巴马(Barrack Obama)任内两任国务卿希拉里(Hilary Clinton)与克里(John Kerry),都享有很多独立处理外交事务的权力。这是建立在总统对国务卿足够信任的情况,总统认可其有能力处理好各种外交事务,且自己对外交事务并不熟悉,在这种情况下总统愿意分给国务卿更多的外交自主决策权。但这没有改变总统在外交事务中的中心地位,国务卿也必须要跟总统的外交理念保持步调一致,不能出现偏差。
总的来说,作为国务卿,尽管是美国的二号实权人物,但必须要协调好与总统的工作关系。对于外交事务,国务卿必须承认总统是权力核心,国务卿应当考虑如何既充当总统在对外政策方面的顾问,又不过多地干预总统的外交决策,这才是决定二号实权人物命运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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