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前天公布《国歌法》本地立法建议,外界要求作公众咨询。特首林郑月娥昨日表示,《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后,特区政府要做本地立法去符合基本法的要求,她认为,公众咨询是“标签”,强调立法过程会听社会意见,不明白为何大家坚持一定要有公众咨询。
立法建议中订明,由特首规定奏唱国歌的场合,奏唱时出席者须肃立庄重,禁止改歌词及歪曲贬损等行为,违法者可被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3年。
据报导,刚当选港岛区立法会议员的区诺轩昨日在出席电台节目后表示,不认同嘘国歌,但担心《国歌法》会成为箝制言论自由的工具,而港府相关文件有很多灰色地带,须进一步厘清。同场的新界东立法会议员当选人、新民主同盟范国威称,用《国歌法》强制市民爱国或会适得其反,他不排除会在立法会拉布。
另据报导,身兼大律师的公民党党魁杨岳桥表示,《国歌法》7月才提交立会首读,有必要亦有时间进行公众咨询,他观察到港府前几年在处理较少争议的议题时都会进行公众咨询,质疑港府拒就所有人均受影响的《国歌法》进行咨询并不合理,斥港府有意暗渡陈仓,拒就一地两检、国歌法进行公众咨询,意图将公众咨询变成可有可无,港府想将立会公听会当成官方咨询渠道也是偷换概念,将立会工作当成港府应该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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