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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2月份完成排污权交易474笔,总额达3千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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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河北省完成排污权交易300笔,交易总额2286.78万元,其中唐山市583.07万元,衡水市503.64万元,邯郸市479.45万元。

2018年2月河北省完成排污权交易174笔,交易总额820.41万元,其中邯郸市297.96万元,张家口市243.03万元。

1、2月份我省共计完成排污权交易474笔,交易总额达3107.19万元。

为有效发挥经济手段促进治污减排、转型升级的作用,我省不断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2018年,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制定我省2018一2020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价格的通知》,该通知确定了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价格:二氧化硫5000元/ 吨,氮氧化物6000元/吨,化学需氧量4000元/吨,氨氮8000 元/吨。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价为交易底价,市场成交价不得低于交易基准价。

知识拓展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它主要思想就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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