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中国将实行新政策,海外永居或入籍居民需注销中国户口,1个月内或被强制执行。”3月21日,多个海外论坛及移民公众号内盛传我国将严控“绿卡”及“双重国籍”的消息,并称将在上海率先试点。对此,上海公安局相关专业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此说法不实,是错误解读新规。

网络流传的贴文中,引用了一份由上海市公安局于3月8日对外公布的新版《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其中,该规定第四十六条称,“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贴文还表示,“由于我国不允许双重国籍,此举将意味着手持‘绿卡’的居民也将失去中国国籍,并将影响到全球海外华人的回国探亲、就业。“在朋友圈内分享这篇博文后,2015年通过跨国婚姻移居澳大利亚的上海市民张小姐向界面新闻表示,“知道这个消息后,十分担心会失去中国国籍。”她原本打算在取得澳大利亚的绿卡后回国定居生活,购置房产。
对此,上海市公安局专业人士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根据2011年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居住国内的公民办妥前往国家的签证或者入境许可证件后,应当在出境前办理户口手续。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上海将于5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是依此细则予以描述。”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