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乐美”奶茶引纠纷,喜之郎公司起诉不正当竞争 来源:澎湃新闻 分类: 💼 产经 发布时间:2018-03-22 00:53:04 ☆ 收藏 0 ⭐ 收藏需要一个账号 注册之后就能把喜欢的新闻和话题存起来,随时在「我的收藏」里翻看。注册是免费的。 免费注册 已有账号,登录 分享 微 LINE 书 ↗ 🔗 声明:本文转载自 「澎湃新闻」,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 朗读 ⏸ 暂停 ⏹ 停止 语速 0.8× 1× 1.25× 1.5× 据3月22日消息,因认为北京优乐美公司、佳美饮料公司、大陈生活超市未经许可,擅自将“优乐美”作为企业名称使用在其生产、销售的奶茶商品上,并且涉案奶茶产品的包装装潢与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优乐美奶茶特有的包装装潢构成实质性相似,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三被告诉至法院。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优乐美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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