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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韩修宪 政治体制重大转变

南韩总统府今天公布修宪案,包括总统任期、权力结构、选举制度和司法机构都出现重大变革,是南韩民主化之后,最大规模的国家体制调整。

据报导,南韩总统府民政首席秘书曹国在记者会表示,南韩1987年修宪采行任期5年、不可连任的总统制,是因为经历长期军事独裁统治,如今南韩开启新时代,来自国民的民主力量比政治力量更大,采任期4年、可连任的总统制,时机已经成熟。

曹国强调,修宪后现任总统文在寅不适用于新条款。南韩宪法第128条规定,延长总统任期或为连任而更改宪法相关条款时,提案时的在任总统不是修宪后的适用对象。

修宪案附则还规定,修宪时的在职总统任期将到2022年5月9日,不得连任。

报导指出,修宪案降低和分散南韩总统在重大事务上的同意权,大幅强化国务总理和国会的权力。总统行使特别赦免权时,须经赦免委员会审查。

另外,宪法法院院长由院内法官投票选出。现行宪法中「奉总统之命」字句被删除,赋予国务总理掌管行政部门的权利。

直属于总统的监察院则转型为独立机构,过去监察委员全由总统任命,之后改由国会选出3人。政府向国会提交法案,须先取得10名国会议员同意。为加强国会的预算审核权,审议预算的程序将与一般法案相同。

报导指出,修宪案将投票年龄下调至18岁。曹国表示,经济合作既发展组织(OECD)34个成员,除南韩外,其他国家都赋予18岁公民选举权。投票年龄下调至18岁后,青年的选举权将得到法律保障。

修宪案还包含国会选举采取比例原则。曹国表示,现行南韩国会选举方式,政党得票数和席次比例往往不一致,可能会扭曲选民意愿。为解决问题,选举比例原则也进入修宪。

司法方面,大法官由推荐委员会推荐,再由大法院院长提名。普通法官由法官人事委员会提名,获得大法官会议同意后,由大法院院长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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