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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春耀任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曾把释法诩为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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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昨(21日)起接替李飞,出任香港和澳门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法律专业出身的沈春耀,长期在中央从事法制工作,未见负责港澳工作,但曾把导致六名民主派议员因宣誓而被取消资格的释法称为人大常委会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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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1日,中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接替李飞,出任香港和澳门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时事评论员刘锐绍估计,北京欲利用沈的法律背景和知识堵香港法律界之口,在解释香港《基本法》以推行中央政策时实行以法制法,忧虑日后可能有更多释法。

基本法委员会是人大常委会辖下的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即释法)前会咨询基委会意见,主任一职由中国内地官员担任,其一名副主任是港人,委员中亦有香港法律专家。但在过去五次人大释法中,尽管香港有不同意见,但未见港方人员就释法提出异议。

现年58岁的沈春耀,山东莱州人,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毕业,2003年起进入人大常委会工作至今,长期从事法制工作,2011年起兼任常委会副秘书长,去年擢升为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现为新成立的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及机关党组成员。

沈春耀未曾负责香港工作,进入港人视角可能是本月11日人大通过修改中国宪法后会见记者的一番话,他在回应美国记者质疑取消国家主席任期限制时,以法工委主任的身分指出,中共依宪依法执政,常委会已不断落实宪法和监督,并「依据宪法处理了一系列重大的问题,也是很有成就的」,接着引述时任人大委员长张德江在工作报告中的例作为左证,包括辽宁拉票贿选案、香港基本法104条的解释。基本第104条是有关官员和诗员宣誓的条文,释法后,六名民主派议员被指宣誓不够真诚,被取消资格,令民主派在立法会内失去直选组别否决权,建制派其后借此机会修改议事规则。

时事评论员刘锐绍估计,任命沈春耀意味北京日后治港会更着重以法律包装来为政治服务,而在收紧对港控制时遇上香港法律界质疑,便可更能以法律语言来化解。他预料,香港未来或面临更多人大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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