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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国歌法》立法会讨论引发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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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界议员邵家臻手举「起来,不愿做维稳社工的人们」横幅,形容《国歌法》本地立法草案条文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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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星期五将《国歌法》本地立法内容首次提交立法会讨论。港府指市民只要尊重国歌,不用担心会误堕法网。但议员则认为条文不清晰容易中招,又要求中小学教授国歌时加入中共打压人权、卖国等内容。

港府星期五将《国歌法》本地立法草案首次提交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讨论。草案列明特首会规定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例如金紫荆广场升旗仪式、七一回归庆典升旗礼等场合,任何参与者在奏唱国歌时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最高监禁三年及罚款五万元。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强调,市民只要尊重国歌,不用担心会误堕法网。但议员普遍认为条文不清晰容易中招。

社福界议员邵家臻:「起来,不愿做维稳社工的人们,这句话如果给人联想到国歌中的第一句,接着说是扭曲或是贬损,会不会因为这样而要作牢呢?要惩处呢?若要规定小学一定要教国歌,会不会一起教国歌作者田汉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迫趴在地上喝尿,并且被逼死。这是1935年时国歌的作者,会不会提这部份。」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现在你是做出一个表达你意见的做法,另外在教导国歌方面,学校是教学生唱国歌,教学生国歌的历史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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