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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策:ST华泽复牌是把 绑匪和被绑架人质一起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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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泽钴镍(000693)停牌前是“融资标的股票”,“融资标的股票”不是券商、基金按照自己的投资偏好圈定的,是沪深交易所按七条严格标准从众多股票中优选出来的,对投资者具有倾向性建议并在融资上给予政策倾斜的投资标的!毫无疑问,停牌前的华泽钴镍无疑是有色金属中业绩、口碑、流通性均表现良好的股票!不仅如此,它还附有大股东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华泽借壳上市后,如果业绩不达标,大股东会以自己股份按照比例补偿中小股东!广大股民正是冲着公司良好的基本面和大股东以股份补偿为业绩托底这双重保险买入华泽钴镍的!

华泽钴镍是2016年3月1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停牌的,而不是监管层发现问题后立案审查的特停!

至于重组失败;业绩远低于承诺未补偿;“信息披露不实”;“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被蓄意掏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13.29亿元,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且归还无望;负债30.5亿,其中未收账款近21个亿!巨额债务长期难以清偿,存在死帐坏帐的可能;公司涉多起诉讼案件,被冻结的相关资产多达七处; 非标年报未审计;三年亏损(其中两年做假账盈利被追索亏损);2017年预计巨亏14亿元--19亿元,远超出公司资产总额;“公司存在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风险”; 面临“暂停上市”甚至“退市”以上这些骇人听闻的严重违法违规(其中有些涉嫌犯罪)的丑闻和事实,都是在停牌后,监管部门立案审查历时两年中逐步揭露出来的!

在王应虎家族明目张胆掏空上市公司等重大违法犯罪居然无法可依、可追、可罚而依然逍遥法外、监管层束手无策的情况下,在上述问题没有任何说法或实质性进展的令投资人失望乃至绝望的危境下股票复牌,6.5万投资人眼睁睁看着华泽奔着打破沪深股市29个跌停记录而去,心在滴血而无所措手足!监管层强制*ST华泽复牌是把无辜的6.5万投资者推向血本无归灾难的深渊!这样的做法与绑匪绑架人质,解救人员将绑匪和被绑架人质一起消灭有何区别?!

这就是深交所在复牌公告中所说:“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交所决定*ST华泽自3月21日起复牌。”?!中国亿万中小投资人难道需要的是这样的“保护”?!

投资者完全是被坑的!!!虽说股市投资应该承担风险,但那应该是建立在正常合法交易的基础上,而华泽停牌前违法做假,营造良好的基本面不仅仅蒙骗了投资者,包装、审计、担保它借壳上市的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批它借壳上市的四川证监局,中国证监会;还有把它列为“融资标的股票”的深圳证交所难道不也被王氏家族玩弄于股掌?!难道不应该承担一点点责任?!

为了维护6.5万华泽股东正当权益,我特作如下建议:

一.*ST华泽紧急停牌!

二.支持社会公众公司或华泽内部其他大股东改组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扣除王氏家族应补偿股东股份和质押股份的投票权利),注入新的资产或项目,2018年实现保壳上市。

三.若第二条不能施行,则进入投资者索赔程序。

1.责成相关责任人或者机构赔偿6.5万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2.如果相关责任人和机构全部资产都不足以赔偿投资者,还应该启动投资者保护基金补偿。特建议立法向所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征收10%股份划拨“投资者保护基金”。

四.若第三条仍不足以赔偿投资者,建议监管层实施*ST华泽股东优先购买新发行的IPO新股,然后用一二级市场差价来弥补6.5万投资者的损失。

只有在第三条情况下,赔偿,补偿措施落实到位后,*ST华泽才能够退市!

我希望监管层高度重视华泽事件,特事特办,切实把“严惩证券市场违法犯罪”和“保护中小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口号落实到行动上,以避免激化社会公众矛盾!给6.5万投资人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投资者保护法》的建立和顺利推行,进而推动中国证券市场“退市制度”建立和实施树立一个崭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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