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提高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举报的奖励额度,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对举报人一次性奖励金额由20000元提高至50000元。
3月21日,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修订《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修订内容为:
《办法》第一条,将“为深入推进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修改为“为深入推进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0元”。
其余内容按《办法》规定执行。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