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3月28日,中国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安邦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犯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一案。随着庭审的进行,吴小晖更多的犯案细节被公开。

吴小晖状态明显不佳(图源:@上海一中院)
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微“上海一中院”披露,起诉书显示,吴小晖被指控集资诈骗罪金额高达652.48亿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59美元)。
在起诉书“集资诈骗罪”一项中,吴小晖曾无视中共金融监管机构原中国保监会发出的警告,继续下达超大规模销售指标,虚构偿付能力,披露虚假信息和虚假宣传。
截止2017年1月5日,吴小晖控制的安邦集团向1,056万余人次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超出批复规模募集资金人民币7,238.67亿元人民币。
期间,吴小晖将部分超募资金转移至自己实控的产业公司,用于对外投资、归还债务、个人挥霍等。至案发,实际骗取652.48亿元人民币。
而在“职务侵占罪”一项中,吴小晖曾在2007年和2011年,两次采用不记账方式分别将30亿元人民币和70亿元人民币划转至个人控制的产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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