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湖南省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差别化购房措施的通知》,从27日起,长沙市限购区域内“限房价、竞地价”的商品住房项目以及新建的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差别化调控措施,将优先满足首套刚需购房群体。
上述《通知》明确,首套刚需群体可优先选购的,分别是实行“限房价、竞地价”政策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含定向限价房),以及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144平方米(含)以下户型的普通商品住房。
同时,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盘前,积累的首套刚需购房群体数量少于或等于上述两种类型的可售房源数,按首套刚需购房群体登记时间先后顺序销售;开盘前积累的首套刚需购房群体数量大于上述两种类型的可售房源数;在全部登记的首套刚需购房群体中进行摇号销售。
按照《通知》文件规定,首套刚需购房群体为长沙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个人,自签订征收协议之日起1年内的被征收人以及符合长沙市限购政策的本市以外户籍无房家庭。而《通知》下发施行之后离婚且不满1年的市民不包括在首套刚需购房群体之内。
这也和在去年年末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会议上提出的“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的思路相吻合。
今年2月,武汉首次提出了全面推行首套刚需人群优先选房的模式,楼盘预售中刚需购房者或首套购房者有优先购房的机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类模式和限购做法一起,构成了差别化的认购政策。长沙此次也把优购的政策纳入到系统中,对于保障刚需购房等需求有较好的意义。一限一优的思路,或也成为接下来部分库存规模小的城市的购房对象筛选机制。
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2月,长沙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0.2%,同比上涨5.2%。
值得一提的是,长沙在去年3月即出台了限购政策,并且在去年5月和9月两度加码,对于长沙家庭而言,购买第二套已非易事,因为长沙要求拿到首套房不动产证满3年方可购买第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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