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改委:引导黑龙江省企业利用深交所进行IPO融资、股权再融资,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
周五,发改委印发《黑龙江省与广东省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其中提到:
鼓励广东省证券、保险、基金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在黑龙江省开展业务,并在条件具备情况下设立分支机构。引导黑龙江省企业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PO)融资、股权再融资,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 两省通过市场化方式发展创投基金、天使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新型融资工具,为促进两省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加强跨区域物流业合作,开辟更多物流通道,改善黑龙江省航空物流设施,提高物流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鼓励引导广东省大型物流企业参与黑龙江省物流业发展和区域性物流中心、地区分拨中心建设,有效降低黑龙江省物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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