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权力清单制定中存在缺乏统一标准、各自为政现象。”3月31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在京举办《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2017)》发布会。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春业在报告中撰文建议,权力清单制度必须进行顶层设计,建立全国性的平台进行统一规范,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
权力清单是一种对法律法规规章中所规定的行政权力进行梳理、归纳、整合活动。通过权力清单制度,可以有效规范和控制行政权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观察到,为了加快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行与指导,国务院办公厅曾于2015年发布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省级政府于2015年底前完成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市县级政府于2016年底前公布其权力清单。
截至2016年底,全部省级政府以及绝大多数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已经顺利完成清单公布工作。
“目前,权力清单制定中存在缺乏统一标准、各自为政现象,使得各地各部门权力清单结构不统一、权力名称烦琐、权限差异大、质量不高等问题。”据王春生观察,权力清单在制定过程中,不少地方对行政权力进行了一定的处理,例如,有的将某些行政权转移给社会组织,名之曰政府职能转换;有的将一些行政权下放给下一级行政机关来行使,名之曰权力下放;有的以某些权力已经影响了全面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为由而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或暂不行使等。
针对上述做法,王春生提出了质疑:在国家相关法律没有修改之前,这种做法是否存在违法之嫌?
不仅如此,权力清单在质量上还存在参差不齐的现状。王春生直言,制定权力清单是行政机关的一种自我约束,是一种减少权力、约束权力的方式,许多行政机关对权力清单的制定并无太多的热情,而往往是迫于上级的压力或为了应付上级的工作任务而不得不为之。
“由于缺乏统一标准,缺乏整体设计,缺乏有效监督,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质量高低往往取决于制定机关的重视程度,取决于制定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高低。”王春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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