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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群众举报邪教线索奖励试行办法 最高可获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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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记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防范办、公安厅、财政厅共同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群众举报邪教线索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反邪教斗争,自治区对群众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线索给予资金奖励作出具体明确规定,举报人最高可获奖励50000元。公开举报电话为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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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气会现场 宁夏日报客户端 图

《办法》共6个章节17条,重点围绕清理邪教反宣品、打击邪教网上网下反宣活动、组织非法聚会等典型工作,采取详细列举举报内容的方式,引导群众有针对性地举报。根据《办法》,发现并及时举报带有明显邪教特征的图片、传单、报纸、书籍、期刊、录音带、光盘、旗帜、徽章、服饰、纪念品等物品,奖励50元至200元;发现并及时举报QQ、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宣传邪教内容的,奖励200元至300元;发现并及时举报张贴、悬挂、喷涂、书写的邪教横幅、条幅、标语等情况,奖励300元至500元;发现并及时举报人为诋毁和破坏公共反邪教宣传设施等的,奖励500元至1000元。提供线索发现制作、张贴、悬挂、散发或携带“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反宣品的可疑人员,奖励1000元至5000元。提供线索发现“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在公共场所以播放音视频、呼喊口号、授课、演讲、书写、喷涂、张贴及悬挂横幅、条幅、标语,或者以抛洒、发放、展示物品等方式宣扬邪教非法活动的,奖励2000元至5000元。提供线索发现“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反宣品制作窝点等,奖励5000元至10000元。提供线索发现在互联网(微博、微信)、通信网络(短信、彩信)、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上进行反宣活动的“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可疑人员,奖励5000元至10000元。提供线索发现邪教组织企图聚众围攻和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非法插播广播、电视,组织非法聚会、签名、按手印等可疑情况的,奖励5000元至10000元。提供重要线索破获有影响的反宣品案件,对举报人最高奖励10000元;提供重要线索破获有影响的反宣品制作窝点案件,对举报人最高奖励20000元;提供重要线索破获有影响的邪教团伙案件,对举报人最高奖励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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