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4月3日,外逃17年的“红通人员”刘梦平涉嫌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受审。据悉,现年55岁的刘梦平涉嫌受贿200余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59美元)。

截至目前,中国百名“红通人员”归案已经过半(图源:VCG)
综合陆媒4月3日报道,刘梦平被指控于1995年到1998年期间,利用担任某中国国企在香港全资子公司会计的职务便利,通过给其他公司提供借款的便利,伙同单位同事收取“好处费”。
案发前后,刘梦平将所得大部分赃款退还。
2000年,刘梦平在接受中国相关部门审查期间逃至海外,并于2005年变更国籍,以刘思佳的名字12次往来中国与新加坡。
2015年,刘梦平被列入“红色通缉令”。
2017年6月,刘梦平在入境中国时被抓获归案。
中国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梦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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