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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纲宣布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和时间表



北京时间4月11日,中国央行行长易纲出席博鳌亚洲论坛“货币政策正常化”分论坛。在讨论时,易纲宣布中国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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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行长易纲在博鳌论坛宣布中国金融领域的开放新举措(图源:新华社)

易纲表示,中国将遵循三大原则推进金融业开放: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金融业对外开放将与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相互配合,共同推进;重视防范金融风险金融监督能力与开放度相匹配。

易纲宣布以下金融领域开放措施将在几个月内落实:

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允许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设分行和子行。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

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一家是证券公司。

从今年5月1日起把内地和香港两地股市互联互通额度扩大四倍。

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另外,易纲还宣布今年年底之前中国将推出的措施:

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

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设上限。

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

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不再单独设限,内外资一致。

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要开设两年代表处要求。

争取2018年内开通“沪伦通”。

4月10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发表演讲时宣布中国将扩大对外开放,提出了包括放宽市场准入在内的扩大开放四大新举措。并强调对外开放重大举措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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