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能是蔡英文政府近期遇到的难题:到底该不该核定由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会选出的管中闵为台大校长? 一个未上任的校长,却已经因为诸多政治与学术争议屡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更被抖出疑似在公职期间赴大陆担任兼任教授,使得4月11日台湾教育部长潘文忠在接受立委质询时终于首度表态,若查明管违法属实,将不予聘任。

新任台大校长管中闵先后卷入学术伦理与利益回避争议,近日更被控疑似赴陆兼职网络科技早已翻出管中闵疑似在大陆高校“春风化雨”的足迹;但不核定的话,国民党立委们已经吹起宣战的话语向监察院举报教育部,更加码抖出台湾内政部部长叶俊荣,疑似在大陆兼职的足印;看来这出混杂着“利益回避问题”、“学术伦理争议”、“教育商品化与公共化”、“蓝绿政治”等因素的“卡管”大戏,暂时无法落幕,也落不了幕。
管中闵可能是台湾高教史上最精采的话题人物,先是在众人不看好的情况下“爆冷”被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会选为台大准校长,然后遇上民进党立委质疑涉学术伦理案,虽说管轻骑过关学伦争议,但同时被揭发与校长遴选委员之一富邦金控董事长蔡明兴之间的“利益回避”与未经学校同意先兼职等问题,却成为反对方持续攻打他的热点,并在之后又翻出管涉嫌在大陆兼职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的角色绝非只有简单的蓝绿二色,更激发出台大内部不认同管中闵的师生参与。
这场大戏最具可看性的是凸显出台湾高教圈的问题,以及有靠山者能借由政治势力为自己找到最佳角色,然而在管中闵事件的诸多因素,台湾人民终究只会将讨论重心挪移至“蓝绿大对决”;因为“蓝绿斗争”是最轻松切入的角度,对两党政治人物也是最能够动员群众的话题,至于与政治因素一起缠入的其他角度,恐怕随着蓝绿双方媒体关注声量下降,一同灰飞烟灭。
挺管方总拿着“大学自治”、“合法”,作为台湾教育部应尽快循着《大学法》第9条核定管中闵就任的护身符,但对于质疑方提到的《国立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组织及运作办法》第6条写着:“或有具体事实足认其执行职务有偏颇之虞者,候选人得向遴委会举其原因及事实,经遴委会议决后,解除委员职务。”,挺管方不认为管中闵有需向遴委会举其管与蔡之间的“利益回避”责任;更不消说,管可能为台大人事室主任在临时校务会议上所说,“这一两年有37名教授兼职,在学校流程签办上,有95%的同意书都采追认”,成为先兼职后校内追认大队的一份子。
让不认同管的一方刮起教育部不核定管中闵就任台大校长的立论;形成一个有趣的一幕:挺管方认为教育部在核定权的裁量是侵犯“大学自治”,反管方却认为“大学自治”不是管中闵规避自身行为的护身符,这不就是一个“大学自治”共识,双方“各自表述”?一旦出现“各自表述”,大概双方也不会有真正共识;于是双方继续各说各话,直到爆出管中闵疑似在大陆当“兼任教授”的消息传出。
台法律《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34条明定:“专任教育人员,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不得在外兼课或兼职。”,而该条也若在该法第四章的“任用限制”上,而根据台媒《自由时报》做图表比对管被爆疑似兼职与在台公职重迭的时间,指出管至少疑在2001至2007任台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时,在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兼职,在马政府时期则是从2014到2017年被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网站列入“Adjunct Professor”(兼任教授)。
台湾中央研究院人员有一系列兼职规定,当中《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员及研究技术人员兼职处理原则》写着:“应经所属研究所(处)、中心主管同意及院方核准后,始得兼职”;但当管中闵被爆料疑在中研院任内兼职时,中研院发声明表示:“本院目前查无其任职本院期间申报赴大陆兼职之资料。”;这些问题绝非管中闵在脸书上引用文学作品暗喻心境就可轻松释疑。
揪出管中闵疑似在大陆兼职一事,可谓不认同管中闵一方大胜利,而这时候由国民党立委与郝龙斌办公室主任揪出叶俊荣涉嫌在大陆兼职,或许此为挺管方替自己扳回面子的举措,而叶俊荣速速跳出来澄清仅是自身灭火的行动;但是叶俊荣释疑时所言在陆短期任教为“阳春教授,未兼任何职务”,既无法释疑,也无法高高竖立起政治人物遵守法律的标竿,在反对者眼中,只可能在民进党政府处理其他高校校长的争议史,更添上一笔“双重标准”帽子。
所以与其让民进党政府再因“双重标准”再被人骂,还不如听听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的劝,“若管、叶两人确实违法兼职,校长、部长都别想干了”;若教育部愿意以对管中闵同标准对待叶俊荣,就其曾身为台大教授的角色却涉嫌赴陆兼职好好调查并依照《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等相关法规做出处置,或许这纷纷扰扰的台大校长“卡管”大戏,终将迈向落幕的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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