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4月12日,天津一中院发布消息,称开庭审理中共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案。

中共通报孙政才曾泄露组织秘密(图源:VCG)
早在4月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一中院)就此事发布公告。
据消息,除受贿罪外,孙政才受审的罪名还包括“泄露组织秘密罪”。
但查询,中国国家法律条文里并没有“泄露组织秘密罪”,只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此前,中纪委在通报孙政才案时,称其泄露组织秘密,但这仅是中共党内的通报,而并不是法律条文。
新华社此前的通报显示:
孙政才毫无理想信念,背弃中共宗旨,丧失政治立场,严重践踏中共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群众纪律,讲排场、搞特权;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选人用人唯亲唯利,泄露组织秘密;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伙同特定关系人收受巨额财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巨额利益,收受贵重礼品;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官僚主义严重,庸懒无为;严重违反生活纪律,腐化堕落,搞权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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