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9个月后的孙政才,终于迎来公审,随之他的近照曝光。

孙政才进行最后陈述(图源:@天津一中院)
北京时间4月1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一案。
与此同时,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也曝光了孙政才的近照,照片显示,孙政才略比之前消瘦。
资料显示,2017年7月24日,中共对孙政才立案审查。
2017年9月29日,中共决定给予孙政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7年9月30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孙政才的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罢免孙政才第十二届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2017年12月11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孙政才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8年2月,孙政才涉嫌受贿一案,由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如今,孙政才迎来第一次公审。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政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孙政才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不持异议。
最后陈述阶段,孙政才表示自己受到法律的庄严审判,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自己心服口服,真诚地认罪、悔罪,真诚地服从法院判决。
据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孙政才利用担任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农业部部长、吉林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人民币(1人民币约合0.1593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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