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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李学惠涉嫌寻衅滋事案再次移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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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1日下午,马纲权律师到北京市石景山区看守所再次会见李学惠。会见时,李学惠穿着蓝马甲号服,属于看守所的二级监管即重点监管对象。据了解,石景山区检察院于2018年3月5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个月期满后,公安机关又再次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在退回补侦期间,办案单位对李学惠不闻不问,没有提讯过他。会见结束后,马纲权律师到石景山区检察院提交书面律师意见,建议检察院对李学惠不起诉。

李学惠,现年58岁,因其房子于2001年遭北京市宣武区政府强拆之后,走上维权之路,多次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及被迫旅游。2017年6月4日,李学惠因涉及李小玲“六四光明行”一案,被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羁押在西城区看守所,7月5日被取保候审。获释后两个月,2017年9月20日凌晨两点,李学惠又因拍摄制作嘲讽习近平“敲中”及“我烧党旗为上访”的视频,被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区分局和八角派出所的民警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将他从杨庄中区11号楼住处带走,羁押于石景山区看守所。目前,案件仍在检察院审查起诉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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