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加拿大一名58岁的华人男子涉嫌违反移民条例被难民及移民审批办事处发出递解令。

加拿大华人男子涉嫌违反移民条例被当局发出递解令,再以人道理由上诉遭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加拿大《星岛日报》图片)
据悉,2004年该名华人男子携原配妻子与女儿从中国移民至加拿大,并于2006年获批移民资格,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后与原配妻子离婚。接着他申请担保之前的女友与自己所生的儿子至加拿大,被难民及移民审批办事处否决。2017年他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认为移民部办事处人员拒绝审核其担保第二任妻子、非亲生女儿及亲生儿子移民加拿大,且向其发递解令是违反人道立场。
难民及移民审批办事处指出,他申请移民时没有真实透露有另一儿子,涉嫌违反移民条例向他发出递解令。华人男子以人道理由上诉,已遭加拿大联邦法院以理据不足驳回申请。
负责审批移民申请的联邦难民及移民部表示,该男子在与原配共同申请移民加拿大时,从来没向移民部透露过在中国还育有另一个儿子,认为他从一开始没有向移民部坦白其家庭状况而不予批准。
该名华人男子在移民部对其担保人申请聆讯中表示,在2006年获批移民加拿大时,自己也不确定儿子是否是亲生,因此没有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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