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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出省啦 宁波职工疗休养政策调整 目的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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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职工疗休养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满足职工多样化的疗休养需求,有效挖掘我市对口支援帮扶地区旅游资源的生态、文化价值,助力扶贫攻坚,经由市政府同意,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波市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将我市对口支援帮扶的贵州省黔西南州等地纳入到宁波职工疗休养目的地范围。

文章配图

(贵州省黔西南州)

文章配图

(吉林省延边州)

选择二年一次或三年一次组织方式的单位,可组织职工赴宁波市对口支援帮扶的贵州省黔西南州、吉林省延边州、重庆市万州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等地开展跨省疗休养活动。

疗休养组织方式

职工疗休养活动必须集体组织,统一安排,组织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生产任务等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一年一次、二年一次或者三年一次的组织方式。

疗休养费用

严格控制每年每人2000元,个人经费可以累加,各单位年度疗休养经费总额不变。

疗休养活动时间

一年一次的不超过5天

二年、三年一次的不超过7天

举个栗子

①  职工小C的单位选择安排一年一次的疗休养,小C只能在省内进行疗休养,不可去省外,他有2000元疗休养经费,可疗休养的时间不超过5天。

② 职工小A的单位选择安排两年一次的休养,小A去年没有参加,今年选择去省外疗休养,因此他有4000元疗休养经费,可疗休养的时间不超过7天。

③ 职工小B的单位选择安排三年一次的疗休养,小B前两年都没有参加,第三年选择去省外疗休养,因此他有6000元疗休养经费,可疗休养的时间不超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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