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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普通中小学招生“规矩”已定,示范性学校违规将被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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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为今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 定规矩”。

义务教育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五严禁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进行跨学区的争、抢、拉生源的招生宣传活动,不得对外发布跨学区的违规招生宣传广告,未经批准,任何公办学校不得跨学区招生,不得向市外学校输送生源;

严禁超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人数和班额招生;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格执行平行分班原则;

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普通高中招生严格规定

十严禁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 掐尖”选生源;

严禁以研学、外出旅行等名义提前招收学生;

充分尊重学生的志愿,严禁扣留学生的准考证和干扰学生志愿填报;

严禁以物质奖励等招揽生源;

严禁有偿招生和权钱交易行为;

严禁虚假宣传;

严禁招收择校生,严禁同城借读;

严禁跨区域、跨招生范围招生;

严禁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高考成绩排名、宣传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处罚措施

我市将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省、市示范性( 特色)学校一律摘牌,三年内不得申请恢复;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黄牌警告、核减招生计划、年审不予合格、暂停招生资格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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