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来客网

孙政才被指还有一隐藏罪名 或被判死缓

声明:本文转载自 「自由亚洲」,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孙政才被公审,罪名也一一被披露,不知道未来的刑期如何?

文章配图

孙政才案庭审画面,孙政才发言(图源:@天津一中院)

北京时间4月12日,中共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在天津受审,庭审中,孙政才当庭表示真诚地认罪、悔罪,真诚地服从法院判决。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外界有消息称,孙政才会被判无期徒刑或死缓。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7年,孙政才利用担任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中国农业部部长、吉林省委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受贿1.7亿余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591美元)。

北京时间4月13日,香港《信报》报道,孙政才预料将被判死缓。也有消息称,孙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先看看孙政才的前任薄熙来,2013年9月22日,法庭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月12日,中国多家媒体以“孙政才涉受贿罪、泄露组织秘密罪”为题目进行报道,但文章随后多被删除或替换。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