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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人才新政”:每名市县党委书记每年要抓一两个人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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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将实行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开展百名书记抓重点人才项目计划,每名市、县(市、区)党委书记每年都要抓1至2个人才工作重点项目。

4月16日,辽宁正式对外发布《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同时宣布启动“兴辽英才计划”。

上述对市、县党委书记抓人才项目的要求就是《三年行动计划》中的一项内容。这意味着辽宁对人才工作的重视又被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三年行动计划》具体明确,各市、县(市、区)要健全人才工作领导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抓人才工作第一责任才职责,对本地区人才工作负总责,同时要注重解决制约本地区人才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才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建立立体式、多层次人才工作督察督办制度,实行定期调度,及时提醒约谈、函询通报,严格追责。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完善人才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将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

这些规定意味着,对人才工作进行年度述职或将成为辽宁各地区党政一把手的“常规动作”,以后人才工作抓不好,可能直接影响对其的干部评价。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24日,春节后上班的第三天,辽宁省委便召开会议,首次以述职评议的形式研究推动人才工作。

4月16日,辽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辽宁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赵建华在介绍和解读《三年行动计划》时也提到了这次述职评议会。

赵建华透露,在人才工作述职评议会上,辽宁14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或市长,以及辽宁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的党组书记对2017年度的人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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