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中医医院一名皮肤科医生,在给病人治疗时使用了过期的药物,被发现后,被病人投诉到当地食药监局。楚天都市报记者了解到,当事医生已被停止执业。

用于治疗的药品已过期
鄂州市民余某介绍,他属于过敏性体质,经常会出现皮肤瘙痒等症状。其朋友介绍,自己曾患过相同的病,后在鄂州市中医医院通过打脱敏针的方式治好了。一个多月前,余某来到该医院皮肤科治疗。医生李某(化姓)检查后,制定了治疗方案:打5个月的脱敏针,每个星期打2次。
4月12日下午,余某打完针后拿起药瓶子查看。没想到这一看,让他彻底傻了眼,药品有效期至2017年9月9日。余某怀疑自己这一个多月以来注射的都是过期药品,遂找护士查看其余的药物,结果发现剩余药品也都是过期药。
余某立即向李某反映,但让他吃惊的是,李某竟回复称:“保质期2年的药品,实际上可以使用5年。如果你不放心,我可以在自己身上打一针,也可以退钱。”
余某遂向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投诉。记者了解到,经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初步调查,李某在给患者余某治疗皮肤过敏时使用过期药物的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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