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大白新闻报道了“祖坟被企业永久占用,农民索要赔偿被追究刑责”的消息。前不久,该案第二次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中牟县人民法院至今未予判决。
2014年3月,当事人赵刘枝与村民程某某共收取电力公司土地赔偿款12万余元,一年后被以敲诈勒索罪名追究刑责。家属不服,提出上诉。即自两名被告被采取强制措施至今,已经过去了近三年,判决未果。目前,当事人家属已经申请了异地审理。
当事人提出无罪诉求坚持上诉
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被告犯敲诈勒索罪,免于刑事处罚”的决定,被告赵刘枝之子马某坚持无罪判决,并提出上诉。其表示,被告人赵刘枝既没有以非法占有高于应得标准数倍补偿款的目的,也没有为达到目的阻挠施工的行为,一审法院枉法裁判,应当予以改判。
从其作为辩护人的辩词中,大白新闻了解到,马某认为,一方面,一审法院关于“二被告人明知政府对占地补偿有明确规定”存在错误。马某指出,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二被告人对政府占地补偿标准是明知的,且自己至今没有看到任何政府关于占地补偿标准的规定,因此对一审法院的认定提出质疑。
另一方面,其坚持母亲赵刘枝没有为达到目的阻挠施工,没有对施工单位进行威胁或要挟。辩护词中如此写道:两名被告人虽然存在阻挠施工的行为,但是针对的始终为村里和乡里,并没有向施工项目部索要过任何费用,也没有威胁或要挟行为。直到施工方通过村支书从中调解,进而确定了11万元的补偿事宜。马某还表示,施工方付款时工程已经结束近4个月,这种“威胁或要挟”也失去了迫使对方不得不接受其条件的强制性。
发回重审后法院至今未判决
据了解,2015年4 月10 日,赵刘枝、程某某二人因涉嫌敲诈勒索被中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2月28日,案件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发回重审,即二被告被采取强制措施至今,时间已经过去近3年,至今没有结果。据悉,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先后进行了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审理时间到期后,检察机关将案件移交到了法院;一审法院审理进程缓慢,最终判决被告赵刘枝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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