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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刘邓习与国家主席――如果较真,也谈中国宪法

那是文革时期,1967年8月5日那天,在中南海院内,刘少奇经受了又一次残酷批斗,“坐喷气式飞机”,被打得鼻青脸肿,他挣扎着从口袋拿出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抗议道:“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谁罢免了我国家主席?要审判,也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我个人也是一个公民,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他用尽了他的力气,在危急之中为宪法较真了,但他这抗议,在义愤填膺誓死捍卫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而又对宪法毫无感觉的革命群众面前,却是显得那么无力,而且相当滑稽可笑。1969年11月12日,凌晨6时47分,刘少奇死在河南开封一间政府的阴暗小房里。两天之后,14日凌晨一时,他的遗体被塞进一辆军用吉普车,车身容不下他的身躯,小腿和脚板都翘在车的后盖外面,吉普车就一路飞快开到火葬场,尸体便迅速推进了焚尸炉。火化单上填的名字是“刘卫黄”,职业是“无业”。这位现在叫“刘卫黄”的“无业者”,在他灵魂飞逝之际,是否还依稀记得,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开幕,就是他,怀着对未来美好的愿景,在会上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另一个场面的主角,则是发动文革导致刘主席惨死的伟大领袖毛主席。1964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四清”工作会议,在一次会议上,毛泽东决定向他的同事发难。他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党章》各一本出席会议。会议一开始,他就做了一个让全体都出其不意的讲话。他看着邓小平和刘少奇说:“你们一个是不让我开会,一个是不让我讲话。”他一手拿起《宪法》,“这是一本宪法,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讲话的自由。”又一手拿起《党章》,“这是中国共产党党章,我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有权利参加党的会议。”然后,他把《宪法》和《党章》都放在桌上,沉稳有力地拍了拍,“你们有什么权力不让我参加会议?有什么权力不让我讲话?我一讲阶级斗争,你们就不爱听,共产党不讲阶级斗争还算什么共产党?你们手中的权力到底是谁给的?”那天,伟大领袖小题大做,借题发挥,大发雷霆。可能入戏太深了,得了妄想症,正是从那天起,他决定发动文革。

两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看来都记得在必要时候可以拿出宪法说事,虽然一个是救命,一个是演戏,大不相同。不过,他们还是有相同的一点,就是平时都把宪法置之高阁。当然,首要者是毛泽东。在1958年8月21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他就说了:“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不行,但我们有我们的一套,・・・・・・民法、刑法那样多条文谁记得住?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了。”也就是说,1954年宪法仅仅施行两三年后就逐渐被废弃了,因为“我们有我们的一套”。根据毛泽东“参加制定”的1954年宪法,他在当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当选首任国家主席。此后宪法多次修改,但不管设不设国家主席,不管他当不当国家主席,他都是全国全党全军的最高领袖,是不用写明的终身制,直到他于1976年9月9日去世。他没有必要把宪法当真。

毛泽东死前最后十年发动和领导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闯下大祸,犯了大罪,让中华民族遭受空前大劫难,也让中共一些领导人有所警醒。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有一个讲话应该是最为重要了。1980年8月18日那天,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邓小平神情肃穆,深思熟虑,专门做了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在这个著名的“8・18讲话”中,又有这特别有名的一段话: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邓的讲话对全国震撼极大。正是在吸取文革的惨痛教训的基础上,基于废除职务终身制和防止集权及个人崇拜的基本精神,邓小平得以顺利地领导了1982年宪法修改。新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五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并在一定程度上理顺了党与法的关系,将中共党务机构分离出国家机构运作体系,实现了党政分离。过了十五年,邓小平于1997年去世。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几年里,可叹的是,他“以自己的方式”先后立了胡耀邦及赵紫阳两位党国最高领导人又无视党章、宪法把他们先后废黜了;他更下令开枪血腥镇压“八九民运”,造成“六四”这种“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的事件,“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不过,即使发生了“六四”事件,根据《邓小平文选》的记载,在1989年6月16日,邓和当时的中共中央领导人谈话时,还记得强调他从毛泽东身上所总结出的深刻教训,说:“一个国家的命运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声望上面,是很不健康的,是很危险的。”这非常可贵,虽然他全然没有想到,他这句话也可以用在他的身上。真是够有讽刺意味的。

时间到了2018年。1898年戊戌变法至此刚好两个甲子。3月17日上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全票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及国家军委主席。这又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时刻。主席台后幕正中,国徽高悬,熠熠生辉,伴随着主席出场号角,习近平从主席台座席起身,健步走到宣誓台前站立,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庄严宣誓。

习近平无疑对宪法是极其较真的。他已经是核心、领袖、统帅了,但还要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于是,在他当选之前六天,3月11日下午,新宪法通过,在条文里,党与国全面重迭,党与政全面合一,并取消了国家主席、副主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规定。为什么取消?因为要“三位一体”。何谓“三位一体”?就是习近平一人长期同时担任中共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三个最高领导职务,以代表党、国、军“三位一体”。所以,既然中共党章没有总书记和军委主席的任期届数限制,为了“三位一体”,故修改宪法,也取消国家主席任届限制。当然,你也可以争辩,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大于政党党章,即使是执政党的党章,也应该服从宪法,应该修改的是党章以顺应宪法,而不应该修改宪法来顺应党章。不过,你已经落伍了。中国已经开始了一个“新时代”----这是习近平时代。

也许,已经落伍的你,还会耿耿于怀,回想到这一个历史插曲。上世纪八十年代,习近平的父亲、担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中共元老习仲勋,大力主张言论自由,甚至提出制定一个眼下毫无可能制定的《不同意见保护法》。在一次会议休息时,他和中共另一位元老彭真进行过一次在中共党史上绝对称得上非常重要的“闲谈”。习仲勋说:“要有一个制度,有一种力量,能抵制住‘文革’这样的压力才好。”彭真接话后,习仲勋又非常无奈地说:“问题是,如果今后又出现毛主席这样的强人怎么办?他坚持要搞,怎么办?我看难哪,难哪!”习仲勋之忧真可谓“中国之忧”;他提出的难题真可谓“中国难题”。这个难题实在让人忧虑:在中国当今现实情况下,个人崇拜怎么避免?而个人崇拜之风一旦刮起,便会形成强大的加速度,最终后果难以预料!

你只能心里想想。如果真的较真,1898年戊戌变法一百二十年后的今天,中华民族最需要的宪法应该是怎样的呢?可悲可叹的是,眼下在中国这是一个不予讨论、尚难解答的天问! 2018年3月11日在人大会堂投票的人,没有也不敢认真深入思考那个已为文革证实的惨烈的历史教训。非常不幸,习仲勋言中了。这是中国宿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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