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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股不同权终于来了 港交所发布IPO新规 4月30日生效

摘要:港交所正式公布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咨询总结中称,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上市,IPO新规允许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酝酿四年之久、也是近24年来意义最为重大的港股上市制度改革,即将落地。

香港交易所今日(4月24日)发布IPO新规,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上市,IPO新规允许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

港交所于今年2月23日发布了咨询文件《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与2017年12月发布的文件的方向大致相同,并进一步细化了“同股不同权”、生物科技公司来港上市以及创新产业公司来港第二上市的要求。

而在最新发布的咨询总结中,对于无收入生物科技公司,港交所新增规定,拟上市公司预期市值不少于15亿港元,且要符合多项要求。包括从事核心产品研发至少12个月、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已经通过概念阶段进入第二期或第三期临床试验等。

港交所还规定,欲采纳同股不同权的公司上市时,相关拟上市公司上市最低预期市值不得少于400亿港元,如果预期市值低于400亿港元,申请人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必须录得10亿港元的收益。

此外,港交所规定,不同投票权只可以给予上市公司在上市时或者上市后的董事。此外,不同投票权不可超过普通股投票权的10倍。

针对将香港作为第二上市地的创新产业公司,需在包括在纽交所、纳斯达克以及伦交所等地,最近至少两个财年,有良好的合规记录,在香港作为第二上市地时,预期市值最低100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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