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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找环卫工父母买车遭拒后纵火,有精神分裂症仍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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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母亲因为买车发生争执,点燃公厕休息室和自家卧室。虽然男子患有精神分裂症,但鉴定其在作案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近日,该男子已被陕西西安雁塔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去年6月15日晚7时许,雁塔区锦业二路某村一处安置房起火,房主怀疑是其儿子所为。当晚,警方将房主28岁的儿子曹某抓获。经审查,果然是曹某放的火,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原来,当日下午,曹某向母亲要钱买车遭拒后,他先来到丈八四路与锦业二路十字附近一间由他的环卫工父母看管的公厕,用打火机将休息室床单点燃,又回到家中,点燃卧室床单,待火势蔓延后逃离现场。次日,曹某父母出具了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医院诊断证明,申请公安机关对曹某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曹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其涉嫌作案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安置房共有三层,房主是曹某父母,出租了8间。曹某母亲说,2011年儿子诊断出精神分裂症后,就一直让给他买车,“买了后又偷偷卖掉,钱也不知道哪里去了。”最近,儿子又缠着她买车,她没同意,就发生了后来的事。曹某供述,“就想着和我妈作对,点火时没想着楼上有人。”他觉得,虽然自家没有经济能力,但亲戚有,想让母亲找亲戚要钱。

近日,雁塔区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曹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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