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今天提请二审,若被认定为所谓「精日」(精神日本人)份子,将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责任。
中国大陆曾出现民众身着日军制服拍照、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拍摄争议影片等社会新闻。中国外交部长王毅3月8日在中国全国人大外长记者会上称「精日分子」是「中国人的败类」,引起更多对「精日份子」的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今天上午提请第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二审。
中国全国大人常委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这次二审,也特别对于「精日」行为,建议增加规定:「亵渎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战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草案二审稿规定,对来源于境外的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信息进行必要阻断传播。为了加强对有害信息的管理,应明确电信、公安部门的监管责任,且不得利用广播、电视、电影等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中国大陆所公布的英雄、烈士事迹,近年多次遭到质疑,认为只是中共巩固统治的手段。
中共一直用来标榜抗日成就的狼牙山五壮士,2013年曾经遭到「炎黄春秋」杂志前执行主编洪振快撰文挑战,出刊后炎黄春秋受到各方攻击,北京法院最终判洪振快败诉,必须登报赔礼道歉。
2016年九月,网络名人孙杰、凉茶饮料公司加多宝也因调侃韩战「烈士」邱少云,被判侵权成立。
不过有关的修订引起争议,港媒曾引述大陆学者表示,对「英雄烈士」的法律界定非常困难,也有学者认为,官方要维护认定的英烈形象,不容民众批评和议论,其目的是要百姓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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