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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再以被告身份接受传讯,庭审4小时全程缄默

台北地检署调查国民党“三中”党产案,2017年11月月底侦讯马英九长达近15小时后,日前再发传票,要马英九25日及27日两天到案说明。马英九认为北检侦办此案难期公正客观,在25日的庭审中全程保持缄默。

25日,马英九在长达近4个小时的庭审中始终保持缄默,并在庭后发表近800字的声明,批评检方办案不公。

马英九表示,自卸任公职两年以来,面对种种莫须有的指控,他一向全力配合台北地检署的侦查,换来的却是长达14.5个小时、被外界批评的疲劳讯问,以及铺天盖地对外散布不实侦查信息,企图引导舆论毁灭他的人格和名誉。

马英九质疑,台北地检署已违反刑事诉讼法“客观义务”及“侦查不公开”等原则,他声请本案移转管辖,北检竟由承办检察官回复“碍难准许”,根本是“球员兼裁判”。他告发检方泄密,北检也将责任推给媒体,已难期会公平侦办。

马英九说,在本案侦查程序的合法性疑虑还没厘清前、北检侦办本案难期公正客观的疑虑还没有消除之际,面对检察官讯问,他决定行使缄默权。

马英九最后重申,他从政三十多年以来,一向奉公守法、清廉自持,绝对禁得起检验。只要台北地检署没有奉命一定要起诉他,能够公正、客观、完整、详实的检视所有事证,就会知道他没有犯罪。当然,如果台北地检署另有考虑,他虽不好战,但也从不畏战。

北检:深感遗憾

对于马英九首度行使缄默权,台北地检署25日晚间召开记者会,指马英九身为具有百年历史大党的党主席,历经几个小时的侦讯竟均不回答,北检深感遗憾。

马英九办公室对此回应称,行使缄默权是法律赋予被告的权利,北检如此曲解法律,马英九才应该深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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