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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继刚任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副市长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18年4月26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黄继刚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8年4月26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柴慈翔的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齐杰(蒙古族)、闫瑞卿的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勇、刘敏强、虹妮(女,蒙古族)、孙平(女,蒙古族)、张智丽(女)的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18年4月26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关景滨(满族)、高珍伟的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志勇的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吴建平的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图雅(女,蒙古族)的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福金的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袁俊、李国庆、王玉山(蒙古族)、肖建华、安智、洪潮(女,蒙古族)、金巴根(蒙古族)、胡援设、张遂根、卢学忠、张亮、巴音都仁(蒙古族)、林丽君(女,蒙古族)的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贺亚丽(女)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力明(蒙古族)、玲珠(女,蒙古族)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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