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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系—国资委窝案”持续发酵 周永康案仍未结束

北京时间4月26日,中共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对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林给予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现年54岁的王晓林长期在煤炭行业工作,2015年8月由神华集团有限公司(神华集团)副总经理升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分管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煤炭司、人事司、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电传媒,并负责政务公开工作。2018年1月23日,王晓林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审查。

王晓林落马的背后,是中国最大的能源企业神华集团贪腐窝案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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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林的落马,或与原中国国资委副主任,曾长期在神华集团任职的张喜武有密切关系,十八大后,神华集团有近三百名人被处理(图源:新华社)

根据中纪委的通报,王晓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规打探巡视信息;长期违规打高尔夫球,甘于被“围猎”;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和相关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通报还指,王晓林“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擅权妄为”等。

公开资料显示,王晓林1983年7月参加工作,此后的26年间,他一直在华能精煤和神华集团工作,先后任工程师、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职。2004年11月,王晓林任神华集团总经理助理期间,此前落马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张喜武彼时正担任神华集团总经理,是王晓林的顶头上司。此前,作为煤业“大佬”的神华集团曾因涉贪腐被媒体广泛报道。

此前,神华集团已有多名高管落马,其中包括中国国资委前副主任、神华集团前董事长张喜武(在此之前,张喜武已在神华任职达19年之久)、神华集团总经理助理张文江、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察局主任刘宝龙等。其中,张喜武在2004年担任神华集团总经理,而王晓林是当时的总经理助理。2014年,中共中央巡视组进驻神华集团,并发现系列突出问题。在此之前,张喜武已在神华任职达19年之久。中纪委的巡视暴露出神华集团长期的“管理混乱”:工程管理混乱和经验销售混乱。值得注意的是,中纪委在对神华集团的两轮巡视中披露,神华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两黑”:神华煤炭灭火工程存在利益输送“黑洞”,和一些企业领导人操控重点合同煤审批权谋取腐败“黑金”。

在中纪委两轮巡视期间,神华集团共处理27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1人,对25个基层党组织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

2017年7月3日,当张喜武“打探巡视信息”的违纪问题被公之于众之后,有人认为,他是在打探有关神华的事情。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年末,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合并,正式成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的中国国家能源集团总资产超过1.8万亿元人民币(1人民币约和0.16美元),重组合并后,新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会成为中国第一大(能源当量)一次能源生产公司和二次能源生产公司。从产量计算看,还将拥有四个世界之最,分别是全世界最大的煤炭生产公司、全世界最大的火力发电生产公司、全世界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生产公司和全世界最大的煤制油、煤化工公司。

中共十八大后,中国国家能源局成为腐败的“重灾区”。2013年5月,发改委前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前局长刘铁男落马,后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2014年,国家能源局5名官员在3个月内相继落马,包括核电司司长郝卫平、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副局长许永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电力司副司长梁波。

能源系统引发塌方式腐败,对于海外媒体来说,记忆深刻的是2013年由周永康案引发的中石油人事变局。在2013年8月、9月,包括已经调任国资委的中石油原总经理蒋洁敏在内的大批中石油高层落马,被认为是历史上最大的一次人事危机,更是近年来中国能源系统最大的腐败系列案。据中石油股份董事会秘书局有关人士说:“此事发生得相当突然,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之外。”

当时被调查的中石油高管除了蒋洁敏以外,还包括原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总经理王永春、中石油集团原副总经理李华林、原中石油股份公司副总裁兼长庆油田总经理冉新权、原中石油股份公司总地质师兼勘探开发院院长王道富,这其中,王永春和冉新权分别是中石油第一和第二大油田——大庆油田、长庆油田的“一把手”,因此有业内人士直戳要害:“王永春掌大庆,冉新权掌长庆,李华林管海外,王道富管勘探,这次基本上是把整个中石油骨干班子端了”。因此有网民称之为“中石油四天王一日同落马”。而在此前,中石油最多也就是遭遇各地分公司总经理级别高管因腐败被调查的先例。

对于国企高管腐败的原因,无论是官方还是媒体,几乎都有了普遍的共识,例如政企不分。国企在经济领域中占据重要地位,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撑。所以,国有企业一直是政府支持和扶持的对象;国企高管权力过大。在现有国企监管体制下,国企高管既掌握经营实权,又有行政级别或党内职务,有的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头衔,以及“优秀企业家”、社会名流的荣誉和光环。遭诟病最多的是,部分国企长期处于垄断地位,拥有绝对话语权和市场控制权,比如央企在石油、电信行业中拥有行政垄断优势,自然成为“大老虎”数量最多的地方。原中石化集团总经理、党组书记,“国企贪腐第一人”的陈同海曾说:“作为共和国长子,我们不垄断,谁来垄断?”可以说,周永康就是自国企这片沃土上畸形生长的巨贪,如果不能解决政府,国企,能源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与问题,当权力,资本和垄断结合,如何保证不再出现下一个“周永康”?

与之同案的官员中,更有郭永祥、冀文林、蒋洁敏这样曾在中石油追随过他的“心腹”。但就是这样一些已经摆上台面的“弊端”,却在过去几十年中被有意无意地忽视。随着中国反腐的推行,政府,国企,能源企业,如何避免三者共同构成的“土壤”继续出现“窝案”或者“大老虎”式的腐败,是摆在中共决策层案头刻不容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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