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捕鱼案,被告人童某被判罚金1000元的同时,还要自购鱼苗到长江放流。

今年3月26日,靖江人童某为了给孩子捕鱼熬汤,在长江流域靖江段用电捕鱼器捕了4条野生长江鲫鱼。经鉴定,四条鲫鱼价值人民币52元。在庭审中,被告人童某现场表示认识到了错误,并且向法庭表示要为生态作点贡献。

审判长 李剑锋:被告人童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罚金1000元;公安机关扣押的锂电池一只、逆变器一台、捞网两只、拎桶一只,依法予以没收。
昨天,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捕鱼案,被告人童某被判罚金1000元的同时,还要自购鱼苗到长江放流。

今年3月26日,靖江人童某为了给孩子捕鱼熬汤,在长江流域靖江段用电捕鱼器捕了4条野生长江鲫鱼。经鉴定,四条鲫鱼价值人民币52元。在庭审中,被告人童某现场表示认识到了错误,并且向法庭表示要为生态作点贡献。

审判长 李剑锋:被告人童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罚金1000元;公安机关扣押的锂电池一只、逆变器一台、捞网两只、拎桶一只,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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