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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要从立法者的角度来想一想PA和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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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要从立法者的角度来想一想PA和NP美国从来就是鼓励竞争,不喜欢垄断,很多行业都是这样,以前ATT被一分为二就是因为这个。

就是医生也一样是MD和DO,有两个不同的途径成为医生,只要专业一样,有医生执照,赚得钱都一样。

NP和PA也是一样的,NP也是MD作为创始者之一。所以不要说什么PA是医生创立的职业,PA就是医生的走狗,这种话说出来就是泼妇骂街,没有水平了。

关键是创立这些职业的人,或者统治者是怎么想的,人家现在制定法律的人,想得是要节省医疗开支,能够找便宜的PA/NP做简单的活,就不愿意花更多的钱找MD或者DO来做。

不管怎么样,在立法者眼里,NP还有PA其实都是做那种简单的医疗工作的,更难一点的让MD和DO去做,法律就是这样制定的。

NP还有PA要想打破僵局,拿下primary care这一块,就得联合起来,让立法者给NP和PA独立搞primary care。医生以后专注于专科,这才是今后的大方向,以为NP更高人一等,或者PA更高人一等,都是不可行的。或者以为NP可以独立拿下primary care这一块,让PA没有份,你觉得你要是统治者,你会搞一个一家独大的吗?作为NP自身来说,吃独食真的可行?还是不管你如何斗争,如何争取政治权益,立法者就是有意识的要搞一个和你差不多的来跟你竞争?PA和NP都是立法者手里的棋子,如果看不清楚,就是toosimple, sometimes naive了。

而且所谓现在NP的独立行医权,其实也是有什么NP工作五年以后,才能独立行医,等等一大堆限制,NP也只有schedule II 的处方权,schedule I 还是只有医生。这种独立也是要打一个问号的独立。现在NP更多的追求的是和医生干一样的活,就拿一样的钱。

NP追求独立行医权也是基于美国的反垄断法的。NP争取独立行医权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就是MD还有DO把持独立行医权是违法垄断法。

所以其实就算要争取政治权益,也要从立法者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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