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天下为公”众筹逾218万港元,调查前特首梁振英收取UGL公司5000万港元(约637万美元)事件。民主党日前召开记者会,要求梁就“时任戴德梁行董事会主席已书面同意他直接与UGL商讨”一说,在14天内公开相关文件。梁振英昨天在脸书发声明 ,称代表律师已向民主党林卓廷、何俊仁、尹兆坚及吴思诺等四人发出第二封律师信,指他们触犯《诽谤条例》,又强调自己没有责任向其他人披露与第三者的信件和会议纪录,重申保留追究诽谤的权利。
明报报导,计画发起人之一、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质疑梁振英为何不公开相关文件以作澄清。
据报导,UGL事件其中一个关键,是UGL收购戴德梁行(DTZ)时梁振英的角色,梁多次重申自己和UGL签订离职协议前已离任DTZ董事。梁早前表示自己与UGL洽谈离职协议时,已获戴德梁行主席代表董事局以电邮书面同意他与UGL洽淡;梁昨在脸书透露,自己早前已主动将该封电邮“交给相关的调查机构备案”。
报导称,梁振英批评林卓廷等人采取的基本态度并非寻找事实,而是缠扰和煽动憎恨,反问“立法会应20名反对派议员的要求成立委员会调查此事”,但“据说委员会的工作会烂尾,为什么?”
报导指出,林卓廷昨重申,“天下为公”不会屈服于任何威吓,会继续追寻事实真相,梁振英的覆函显示他们的法律意见已为梁构成压力,又指立法会调查UGL事件的委员会“烂尾”,原因是梁拒绝出席,令委员会工作举步维艰。林形容,梁的覆函与“天下为公”的核心质疑无关,因梁指UGL收购DTZ时自己已辞任DTZ董事,但漠视他辞职前三星期已收到UGL离职协议建议书,当时梁“毫无疑问仍担任DTZ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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